证监会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启动沪伦通
发文日期: 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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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明确,证监会、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决定原则批准上交所和伦交所开展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下称沪伦通)。《公告》指出,沪伦通包括东向业务和西向业务两个部分。东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西向业务是指在符合条件的上交所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并在伦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告》提出,起步阶段,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开展中国存托凭证和全球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同时对沪伦通跨境资金实行总额度管理,其中,东向业务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西向业务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联合公告--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开展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