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网络安全漏洞管理规定》公开征意
发文日期: 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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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网络安全漏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至2019年7月18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和网络运营者发现或获知其网络产品、服务、系统存在漏洞后,应当立即对漏洞进行验证,对相关网络产品应当在90日内采取漏洞修补或防范措施,对相关网络服务或系统应当在10日内采取漏洞修补或防范措施。《征求意见稿》指出,采取漏洞修补或防范措施后5日内,应将漏洞风险及用户或相关技术合作方需采取的修补或防范措施向社会发布或通过客服等方式告知所有可能受影响的用户和相关技术合作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平台报送相关漏洞情况。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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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公开征求对〈网络安全漏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