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拟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发文日期: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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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应急管理部起草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8月30日。
《征求意见稿》包含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分级管控排查等八部分。《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一般要求,并明确不适用于从事液态或气态矿藏、煤系或与煤共(伴)生矿藏开采的矿山企业。《征求意见稿》还指出,企业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公司(矿)级、部门(科室)级、区队(车间)级、岗位(班组)级,重大风险由公司管控、较大风险由部门管控、一般风险由区队管控、低风险由岗位管控。
(来源:
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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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