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调整 个人与社会双赢
发文日期: 2005-11-24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解读“十一五”期间我国劳动保障政策时表示,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统一由个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并且全部由本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该消息一出,就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市民担心,个人账户里的钱少了,退休后的养老金会不会也因此而缩水?

针对改革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一位参与这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制定的国家发改委官员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此次制度改革在个人账户调整的同时,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也相应由月平均工资的20%提高到30%,所以职工退休后养老金标准实际上不会降低。改革绝不会以牺牲职工的待遇为代价,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表示,这次调整主要基于要做实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规模小一点,财政负担就会轻一点。对于个人来说,影响不会很大。”他说。

唐钧认为,影响到养老金标准的关键因素并不在于个人账户规模的大小,而是将来发放的时候政府会采用什么计发办法。比如,现在个人账户是按人均寿命70岁也就说退休之后10年来计算的(个人账户的总金额除以120个月),但如果是按人均寿命80岁计算,那就是个人账户的总金额除以240个月,钱当然就会减少。

“个人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是养老金的支取来源。直观上说,缴费比例从11%降到8%,个人账户的总额肯定减少,如果社会统筹部分不增加,那么养老金标准肯定要降低,退休后每个月领到的钱会变少。”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一位副教授这样告诉记者。不过她也表示,首先,养老金的来源不光是个人账户,现在还不能断定社会统筹部分不增加。其次,完全受新标准影响的一批人离退休还有几十年时间,这几十年时间政策肯定还会变,到时候不一定就吃亏”。“多收的那部分社会统筹不是呆账,可以拿去经营增值,盈利的部分再拿回来返还职工。这应该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模式。这次调整只是改革中的一步。按学术界的一般看法,如果养老保险改革能顺利一步步进行下去,到这个世纪30年代中左右,我国养老保险账户可望转良。”这位副教授告诉记者。

“原来进个人账户的这3%划转到社会统筹里去,意义很大。”劳动保障部工资研究所一位姓杨的研究人员告诉记者。退休后养老金的支取,有这样一个公式: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按退休前一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则等于个人账户本息之和除以支取年限。过渡性养老金因计算方法复杂而暂时忽略。

在完善循环的社会保障系统下,社会统筹部分负担的是基础养老金部分。但我国的社会统筹还需填补两块空缺:

一是1997年养老保险改革以前的老职工造成的空缺,他们没有个人养老账户,但他们以前缴纳过社会保障相关费用,享有养老金权利,必须按新的标准发放,那么他们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一块就从社会统筹里拨补。

二是支取年限不足造成的空缺。支取年限按“平均寿命退休年龄”算,我国的标准是10年(平均寿命70岁退休年龄60岁)。按领取公式,这10年个人账户的所有本息就要分120次(月)领完。也就是说,如果活得超过70岁,个人账户就已经提空为0了,70岁以后的养老金要足额领取,原有的个人账户金额这一块又得从社会统筹那里拨补。很明显,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地区的平均寿命早已超过70岁,社会统筹的压力可想而知。杨先生透露,现在我国已经有部分地区迫于这样的压力,调高了支取年限,这样每个月拿到的养老金降低了,目的也是让社会统筹这一块能缓口气。 所以说,3%从个人账户划归社会统筹,对缓解这个资金缺口很有用。这样的调整有可能降低养老金标准,但却有利于整个养老金账户进入良性循环。每人吃一点小亏,整个社会受益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