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拟加强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
发文日期: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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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制发《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11月10日。
《征求意见稿》对如下内容作出规定:一、明确适用范围和相关主体界定。二、明确平台连带责任情形,强化平台的资质审核、预警、保险等相关要求,诸如“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进行核验并依法进行登记”“平台经营者发现存在违反旅游合同等情况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等。三、将虚假预定、不合理低价游、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信用监管等社会热点问题都做出具体规定。四、增加了旅游者自损规定。同时,也强调了不可抗力、第三人损害发生时,在线旅游经营者的救助义务,未及时救助造成损害的,应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
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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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