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规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
发文日期: 2019-11-08
英文版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下称《指南》)。
《指南》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的梯次利用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作业以及安全环保要求。《指南》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要求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回收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企业可合作共用回收服务网点。同时,《指南》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依托回收服务网点加强对本地区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跟踪。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分类、贮存及包装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得擅自对收集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安全检查外的拆解处理。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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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46号--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