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 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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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等三部门制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从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基本要求,满足GB/T 2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RB/T 242《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相关要求,具备从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的相关技术能力。同时,《方案》明确,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可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与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相关的检测活动,并对依据有关检测数据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根据行业发展和认证工作需要,共同确定并发布。《方案》还指出,住建主管部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