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制发《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三行标
发文日期: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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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部公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下称《规范》)、《全国仲裁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以及《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规范》规定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服务原则、服务类型以及法律咨询、诉讼案件代理、非诉讼案件代理和服务质量控制等要求,其适用于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应向社会公示提出民事行政法律咨询的途径和方式,在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法律服务网以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安排专人解答咨询。《规范》还对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多方面要求,并明确其应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的考核评估机制,采取具体措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来源:
司法部
)
法规链接:
《司法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3项行业标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