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发文日期: 2019-12-02
英文版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下称《纲要》)。
《纲要》提出,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整体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为此,《纲要》确立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等七方面改革举措,并明确将“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高标准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其中,《纲要》要求,坚决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等。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法规链接: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