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
发文日期: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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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
(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一是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二是吊销责任人员从业资格;三是依法加大责任人员问责力度;四是依法强化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追究;五是强化责任人员失信惩戒。其中,《意见》要求,对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责任人员,住建主管部门要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并依法实施职业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有关注册执业人员,也要依法责令停止执业直至吊销相关注册证书,不准从事相关建筑活动。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法规链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