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规范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工作
发文日期: 2019-12-06
英文版
日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
(下称《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参评城市要聚焦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完善城市安全各项工作,主要包括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等5个方面。《办法》提出要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推动市政安全设施等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城区高危行业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等。《办法》还要求,重点防范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长输管道、尾矿库、渣土场以及施工作业等城市工业企业风险,大型群众性活动、“九小”场所、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城市生命线、公共交通、隧道桥梁等公共设施风险,洪涝、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风险。
(来源:
应急管理部
)
法规链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