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等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19-12-11
英文版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12月24日。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含资源利用及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八个方面。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企业应严格执行
《环境保护法》
,依法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安全设施设计、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应依法实施审查、验收。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法规链接:
《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