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
发文日期: 2019-12-11
英文版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下称《方案》)和《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
《方案》提出,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等原则,在广电总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着力强化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等。为此,《方案》就“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从“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等多方面作出具体部署。根据《方案》,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来源: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