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拟加强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管理
发文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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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发《关于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12月31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中国民航局负责核准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初步审查。航空公司分公司应在航空公司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经营期限与航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一致。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航空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符合“最近24个月未发生重大飞行事故,最近12个月运输航空人为责任原因事故征候万时率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等七个条件。《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航空公司应加强对分公司的管理,确保其分公司运力规模、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情况持续符合核准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来源:
中国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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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民航局关于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