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发文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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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下称《清单》)。
《清单》规定了121项行政处罚事项的名称、处罚种类、实施主体层级和设定依据,其中包括土地类23项、矿产类53项、测绘类40项、城乡规划类5项。比如,“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等。以“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政处罚”为例,《清单》明确,其处罚种类为“责令限期改正,责令缴纳复垦费,罚款”;实施主体层级是“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设定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五条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
(来源:
自然资源部
)
法规链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