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日期: 2020-01-14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发布
《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下称《办法》),自2020年1月19日起施行。
《办法》包含选派标准和任期、工作职责和权利、工作程序、报告制度、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八章内容。《办法》指出,股权董事任期原则上不超过所派往金融机构一届董事会任期,任职期满后予以轮换。经派出机构批准延长任期的,在同一金融机构任职不得超过两届。金融机构董事会任期根据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确定。如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董事会任期的,一届董事会任期不超过3年。同时,《办法》要求,派出机构建立内控体系和保密制度。严格规范股权董事股票交易行为,严禁股权董事进行内幕交易,严禁股权董事对外泄露金融机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