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规范国有金融企业疫情防控捐赠有关事项
发文日期: 2020-02-14
英文版
日前,财政部发布
《关于国有金融企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捐赠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包含“鼓励金融企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实施捐赠”等六个事项。其中,《通知》指出,金融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时,可在捐赠时明确具体要求,包括资金使用对象、使用条件、使用方式等。同时,《通知》规定,金融企业疫情防控捐赠应依法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因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紧急捐赠的,金融企业可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采取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履行相关程序。此外,《通知》还明确,金融企业疫情防控捐赠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有关规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关于国有金融企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捐赠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