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发文日期: 2020-02-26
英文版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
(下称《公告》)。
《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食品生产许可证》中“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按照新修订《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下称《目录》)填写。《目录》详细规定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32种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其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和备注等内容。《公告》还注明,“备注”栏填写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比如,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需载明产品注册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登记号等。同时,按照“其他食品”类别申请生产新食品原料的,其标注名称应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可以用于普通食品的新食品原料名称一致。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