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
发文日期: 2020-02-26
英文版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
《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以下六个方面的要求:一、开展小作坊摸底建档工作;二、实行小作坊食品“负面清单”管理;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加强小作坊食品生产监管;五、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六、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其中,《意见》明确,小作坊开办者要加强食品原料和辅料的采购、贮存和投料管理,对生产加工、产品包装、贮存销售等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控制。同时,《意见》还强调,对超出目录管理范围生产加工食品,不符合生产卫生规范要求,以及生产加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作坊,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直至吊销许可(登记、核准、备案)。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