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
发文日期: 2020-03-25
英文版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称,现将杨卫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三件指导性案例(检例第64-66号)作为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参照适用。根据《通知》,三件案例均属于金融犯罪案件,其中,就杨卫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而言,主要解决的是如何认识、识别新金融现象,如何准确区分非法金融活动与合法金融创新的问题。王鹏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主要解决的是在隐蔽性很强的证券犯罪中如何以间接证据构建证明体系的问题。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余蒂妮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主要解决的是如何理解适用
刑法
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以及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的问题。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法规链接: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