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实施意见 推动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
发文日期: 2020-03-26
英文版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布
《关于开展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下称《意见》)。
《意见》包含工作原则与机制、认证实施、监督管理三方面内容。其中,《意见》明确,从事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
《认证认可条例》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与从事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同时,认证机构根据认证业务需要,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与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相关的检测活动,并对依据有关检测数据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意见》还要求,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应当分别建立认证、检测全过程可追溯工作机制,对认证、检测全过程做出完整记录并归档留存,保证认证、检测各环节和结果可追溯。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展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