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出台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
发文日期: 2020-04-02
英文版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
《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称《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了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等五方面内容。其中,《通知》提出,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同时,《通知》明确,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等。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