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就《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条例》征意
发文日期: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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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于6月22日。
《征求意见稿》共六章50条,其中修改37条,新增13条,删除4条。其主要修改如下:一、增列氢氟碳化物,修改《条例》名称;二、建立准确定义和用途分类,实现精准管理;三、完善管理体系,突出源头管控;四、衔接现行法律法规,丰富监管措施手段;五、强化法律责任,确保有违必罚、罚必有依;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保障可持续削减淘汰。其中,关于完善管理体系,《征求意见稿》从“加强源头管控,明确配额许可证制度涵盖目前所有受控用途、原料用途和副产的生产类型,其中对副产的活动还提出了自动监控、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的管理要求”等六方面作出规定。
(来源: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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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公开征求〈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