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
发文日期: 2020-05-22
英文版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确定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建设任务。其中,《方案》提出,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实现每省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P3)水平的实验室,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同时,依托综合实力强,特别是感染性疾病、呼吸、重症等专科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医院(含中医医院),按照人口规模、辐射区域和疫情防控压力,结合国家应急队伍建设,每省份建设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此外,《方案》还对总体思路、资金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作出规定。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