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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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安排有关单位组织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6月4日。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适用范围,确定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现行租赁准则或本征求意见稿的简化方法,且该选择需一致地应用于类似租赁合同。二是应实务界要求,分别规范执行新旧准则的承租人和出租人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简化会计处理方法,明确选择采用简化方法的,无需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三是对采用简化方法作出相关披露要求。四是明确本征求意见稿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征求意见稿》,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是否恰当,是否造成实务判断困难,建议采用何种表述更为恰当”等方面。
(来源: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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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征求〈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