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7月1日起取消橄榄油进口报告管理
发文日期: 2020-06-30
英文版
近日,商务部发布
《关于调整〈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的公告》
(下称《公告》)。
《公告》规定,将关税配额外食糖纳入《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行进口报告管理。进口上述商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履行有关进口信息报告义务。同时,《公告》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取消橄榄油进口报告管理。《公告》还要求,进口上述商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原糖加工生产型企业应向中国糖业协会备案,食糖进口国营贸易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并将《关税配额外食糖进口报告企业备案登记表》抄报企业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京中央企业抄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来源:
商务部
)
法规链接: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调整〈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