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绩效评估规范
发文日期: 2020-07-09
英文版
近日,科学技术部等三部门发出《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规范(试行)》(下称《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范》提出,科技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简称评估委托者)提出评估需求,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目的和任务、评估范围、组织方式、工作流程等。根据《规范》,科技计划绩效评估内容一般包括科技计划的目标定位、组织管理与实施、目标完成情况与效果影响等。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绩效评估应重点考察重大专项在重大战略产品研制、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进展和效果,核心技术突破情况,资源统筹协调和集成式协同攻关组织管理情况,带动科技与产业领域局部跃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和影响。《规范》还要求,评估委托者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协议情况进行监督。
(来源:
科学技术部
)
法规链接:
《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规范(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