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进口聚苯醚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发文日期: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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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3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公告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公告,调查范围为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9072090。公告指出,利害关系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商务部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公告还明确,本次调查自2020年8月3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1年8月3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2年2月3日。
(来源:
商务部
)
法规链接: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31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