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部署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作业无纸化
发文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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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作业无纸化的公告》(下称《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公告》主要规定如下:一、备案及相关手续。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企业办理相关企业及运输工具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撤(注)销手续,以及来往港澳公路货运企业及公路车辆年审、验车手续的,可向海关提交电子数据办理相关手续,无需提交备案登记表等纸质单证资料及相关随附单证。二、进出境相关手续。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企业办理进出境、境内续驶手续,以及物料添加/起卸/调拨等手续的,可向海关提交电子数据办理相关手续,无需提交纸质单证资料及相关随附单证,无需交验纸质证薄。三、其他事宜。
(来源: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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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作业无纸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