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发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发文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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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9月13日。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依法界定职责。二是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合理尽职免责。其中,《征求意见稿》对行政执法责任的追责范围、程序、责任追究方式以及与纪检监察机关责任追究的衔接等进行了细化。在追责范围上,《征求意见稿》强调责任追究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与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以及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相当。在责任追究方式上,执法责任主要是行政处理,也涉及处分。在追责程序以及责任适用上,鉴于《政务处分法》等已有详细规定,《征求意见稿》仅予以引用,未重复作出规定。
(来源:
司法部
)
法规链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