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发文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发文日期: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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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企业要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意见》提出,要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针对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明确了优化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等措施。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法规链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