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违规跳槽被罚3万多
发文日期: 2004-08-23
五洲制冷公司设计人员孔某在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跳槽到了同行业的另外一家空调设备公司继续从事设计员,被原单位告上了劳动仲裁庭,经裁决赔偿36900元损失,且立即退还单位照顾给予的一套住房。
据五洲制冷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设计员孔某不是一般的技术人员而是重点培养的技术骨干,期间曾多次经单位组织到香港以及国外接受高级培训,拥有多个职务技术专利,一直负责公司除湿机军品的重点开发设计工作,双方约定的合同期到2013年3月止,另外单位还安排给他一套住房。2003年9月,孔某不知为何离开了工作岗位,后经过打听,他到了同是竞争对手的另一家大型空调设备公司当上了技术员。在多次交涉无果后,五洲制冷公司向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孔某赔偿损失。经仲裁委查明,孔某离开五洲公司时并没有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严格意义上说还是该单位员工,因此跳槽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裁决他赔偿五洲公司36900元损失,立即退还当初单位安排的住房,并要求对方公司在其办理了解除手续后才能招用。
对此,劳动人士提醒,劳动者在跳槽换工作时一定要办理完交接手续,签有保密协议的还要遵守保密协议,否则很容易出现违规行为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