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失业保险金 本月起平均上调23.8元
发文日期: 2004-07-08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公布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失业保险金从本月起平均上调23.8元。
据北京市社保局介绍,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见表)。
北京市社保局强调,从单位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的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金额一律不得低于347元。单位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将无法领到失业保险金。另外,7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就业人员,有关部门将不再补发。
对于北京市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表示,新通知规定,其一次性月生活补助费为198元。也就是说,单位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满1年,这些农民合同制工人就可以领到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
目前,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调整已经从7月1日开始执行,相关失业人员已经可以到所属社保所领到相应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