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用法律的武器 加强用工监督维护工人权利
发文日期: 2004-04-23
广州市某鞋厂为了监督工人干活,老板竟然在车间装上了摄像头。由于工厂每天加班工作到凌晨,工人休息不好,上班时间难免会打瞌睡,只要摄像头拍到,工人就会被记大过一次,罚款270元。记者在协同有关部门调查时还了解到,该厂并没有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属非法用工,而且,工人加班加点没有考勤卡,也没有加班工资。
显然,这又是一起典型的非法用工,侵害工人合法权利的案例。首先这家工厂侵犯了工人的名誉权:根据《国际劳动法》有关规定,工人应当在体面的场合体面工作。而这家工厂工人整天在监视器监控下干活,稍微不小心就要遭受惩罚,这样的工作,还有何体面而言,还有何尊严而言呢?其次,也侵犯了工人的休息权,经常长时间加班加点却没有加班费,工人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受到了损害。
这个案例折射出了当前普遍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也就是农民工维权问题。众所周知,在这样的私营企业中,绝大部分的工人都是农民工。作为共和国公民的一员,农民工理所当然地应该享受到与其他人一样平等的权利,但是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农民工显然不可能享受到跟城市工人一样的权利———如各种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假如这些可以用条件不成熟来解释的话,那么上述案例中的情况就不可以原谅了———难道社会保障等方面得不到满足,连人身等基本权利也要被侵犯吗?那么,应该由谁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呢?
首先,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企业主身上的。在当前,也不能把太大的希望寄托于农民工自身的觉醒上,因为他们作为一个弱势群体,自身的知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很多人根本不懂得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其实我国对规范用工有系列的法律法规,对不守规矩的企业,劳动者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但是相对于不守规矩的企业数量来说,这样的投诉实在是太少了。这除了农民工害怕投诉会遭到报复以外,与他们的法律知识有限等因素是分不开的。
如此,我们的劳动监察部门就应该负起这个重大责任了,笔者认为,劳动监察部门不仅仅要在有人投诉的情况下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在平时也应该对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检查内容应该包括企业是否合法用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拖欠个人工资,是否存在侵犯工人人身权利的行为等等,并在工人中加大维护自身权益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工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学会自助,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可能地实现社会公平,协调好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