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骨干跳槽涉嫌泄密 原雇主要求巨额赔偿
发文日期: 2004-02-26
认为业务骨干吴某跳槽泄密给竞争对手,北京视翰科技术有限公司将吴某及时代视通公司诉至法院索赔95万元。昨天,双方在朝阳法院交换了证据。
据视翰公司介绍,吴某是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的员工,也是业务骨干,他掌握着公司大量的技术秘密及客户名单。去年11月,公司发现在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吴某
又受雇于时代视通公司。同年12月,两公司竞标同一工程。视翰公司丢标。视翰公司认为,公司丢标是由于吴某泄密和时代视通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故要求二者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95万元,支付调查费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