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66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关于印发《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4]184号

2014年7月22日

文化部: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们制定了《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

  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艺术基金(以下简称艺术基金)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结合艺术基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艺术基金由国家设立,重点支持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艺术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拨款,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资金。

  第三条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作为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艺术基金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制定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对管理中心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