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通知
Circular on Promulgating the Practicing Standards for Trustees of Corporate Bonds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关于发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通知
Circular on Promulgating the Practicing Standards for Trustees of Corporate Bonds (Only Title Translated)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三项自律规则的通知》 (中证协发[2022]5号),此文件已被修订。
根据《关于发布公司债券承销、尽职调查和受托管理相关自律规则的通知》 (中证协发〔2023〕203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关于发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5]121号

2015年6月5日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我会组织起草了《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经常务理事会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开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业务。其他证券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准则是对受托管理人的最低要求,受托管理人可以与发行人在本准则要求基础上约定其他条款。

  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受托管理人开展受托管理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第四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受托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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