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保险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
Guiding Opinions of the 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on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the Rule of Law i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Only Title Translated)

中国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保险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
Guiding Opinions of the 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on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the Rule of Law i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Only Title Translated)
  
中国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保险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

保监发[2016]7号

2016年1月18日

机关各部门,培训中心,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更好发挥法治对保险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促进保险监管机构依法监管和保险行业依法经营水平迈上新台阶,现就全面推进保险法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推进保险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
  (一)全面推进保险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保险法治建设是保险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当前保险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迫切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坚实的法治保障。长期以来,保监会深入推进保险法治建设,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依法监管水平不断提高,行业依法合规意识明显增强。但保险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行业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依然存在。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保险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保险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把保险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断提高保险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共同推进,逐步形成完备的保险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保险法治实施体系、严格的保险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保险法治保障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保险法治环境,努力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行业守法,为保险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坚持立法先行,不断完善保险法律制度体系
  (三)构建多层次的保险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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