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律商网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此文件第二条第(二)项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

2016年12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效防范税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走逃(失联)企业的判定
  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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