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卫医发[2017]23号

2017年4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执业登记注册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行业准入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不断深化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分级诊疗体系初步建立,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扎实开展,多元办医格局加快形成,医疗服务资源供给数量持续增加,潜能不断释放。为做好新形势下医政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改进行政审批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服务管理,着力构建与健康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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