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17]243号

2017年10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商务厅、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工商联:

  《中国制造2025》发布实施以来,制造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民营企业是制造业发展的主力军,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放缓。为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制定《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实施。

  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全球范围内孕育兴起,制造业重新成为全球经济竞争的制高点。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和发展动力发生重大变化,制造业发展站到了由大变强的历史起点上。民营企业是制造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明显放缓。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释放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现代产业体系,为建设制造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从民营企业反映强烈、制约民间投资、影响提质增效升级的突出问题出发,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协同推进。与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和企业杠杆率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部门协同,引导企业、社会中介和公众参与,形成合力。
  坚持公平共享。推进产业政策由选择性向功能性转变,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使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有效地获取政策信息并受益。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一是探索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动骨干民营企业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方向选择机制和鼓励创新的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机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组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攻克转化一批产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建设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及大型科研仪器,推动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
  二是分年度遴选实施一批标志性项目,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承担相关任务,发挥民营骨干企业在重大工程、重点任务研发和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在任务部署方面充分征求并吸收民营企业的意见。以民营企业为重要对象,推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以民营企业为主体打造创新设计集群,培育一批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三是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理顺创新成果所有权、使用权、收入分配权,提升研发及成果转化针对性。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建立一批从事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中试基地。建立国家技术成果服务系统等科技成果发布和共享平台,提供适合民营企业需求的项目技术源和公共技术服务。围绕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建立案例库、专家库、知识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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