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Public Opinions Sought by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on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the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on the Drug Evaluation and Approval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Public Opinions Sought by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on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the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on the Drug Evaluation and Approval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2018年1月16日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18年2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

  电子邮箱:liyy@cde.org.cn。

  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药品审评审批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对药品审评审批工作的监督,服务药品注册申请人和公众,引导行业理性投资与研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向社会公开药品受理、审评、检验、检查、审批和上市后重大变更等信息,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开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及时、内容准确、便于查询以及保守国家秘密、申请人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个人隐私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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