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Circular on Adjusting and Improving the Fiscal Subsidy Policies to Promote the Use of New Energy Vehicles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Circular on Adjusting and Improving the Fiscal Subsidy Policies to Promote the Use of New Energy Vehicles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18]18号

2018年2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一)提高技术门槛要求。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鼓励低能耗产品推广。不断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门槛。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2017年目录内符合调整后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录。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提前研究发布2019年和2020年关键技术指标门槛。
  (二)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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