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

工商消字[2018]30号

2018年3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商品和有关服务质量提升,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现就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执法效能,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促进了商品和服务质量整体提升,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商品和服务质量水平与新时代广大消费者的期待还存在不少差距,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新发展理念,把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重要抓手,综合运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促进供给质量不断提升,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做好质量维权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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