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37号

2018年4月12日

公安部、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就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