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监市[2018]11号

2018年5月3日

北京市、上海市、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市场监管总局开发建设了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了推进系统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应用,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5月25日起在你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系统应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系统实现动产抵押登记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公示、在线查询一网通办,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跑腿”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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