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8]19号

2018年6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部署,在医疗领域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发挥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就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把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作为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2018年6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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