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征求《关于深入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Lette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 on Seeking Comments on the Opinions on Deeply Promoting the Use of Liquefied Natural Gas in the Water Transport Industry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征求《关于深入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Lette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 on Seeking Comments on the Opinions on Deeply Promoting the Use of Liquefied Natural Gas in the Water Transport Industry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征求《关于深入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交办水函[2018]1215号

2018年8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油气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东协会,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部规划院、水科院、交科院,部法制司、综合规划司、财务审计司、运输服务司、科技司、搜救中心、海事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推动水运绿色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服务交通强国建设,我部结合新时期国际国内水运绿色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研究形成了《关于深入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你单位组织认真研究,于2018年8月20日前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人:部水运局 谢燕,电话010-65293780;传真010-65292705,电子邮箱:sys616@126.com。

  关于深入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加快推进船舶用能结构升级和港口污染防治,促进水运绿色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现就深入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LNG)清洁能源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深入推进水运行业应用LNG清洁能源,着力打造高效LNG水路运输服务系统、提升加注服务供给能力、优化监督管理体系,深入推进船舶和港口LNG应用,促进水运高质量发展和用能结构调整,为推进交通运输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交通强国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