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8]231号

2018年9月11日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为推进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中国科学院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rss.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在“征求意见”栏目里提出意见。

  2、发送电子邮件至:geliangao@mohrss.gov.cn或ffwu@cashq.ac.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

  附件1: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科技事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现就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激发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核心,尊重科研人才成长规律,建立符合自然科学研究特点的职称制度,发挥好职称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型的自然科学研究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遵循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成长规律,科学合理制定评价标准,引导潜心研究、追求卓越,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氛围。
  2.坚持科学评价。聚焦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评价机制,实施分类评价,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尊重和体现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价值的职称评价体系。
  3.坚持公平公正。推行同行评价,探索引入国际评价,保证职称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充分调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科技创新积极性。
  4.坚持以用为本。坚持职称制度与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保障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使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促进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业发展,满足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位,通过年度考核、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评价。强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倡导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勇于创新、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坚守道德底线,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2.实行分类评价。注重考察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不把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避免人才“帽子”标签化、永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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