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18]134号

2018年9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电力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和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安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电力建设安全
  1.电力建设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保障体系、项目审批手续、招投标管理、安全施工措施费使用、分包安全管理、建设工期管理、施工安全监督等方面。
  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情况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方面。
  (2)施工人员管理。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违规行为处置等方面。
  (3)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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